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監(jiān)理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jiān)理;
(二)在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1.5萬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yè)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y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yǎng)老院、福利院,醫(yī)院、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未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處罰,責令建設單位在5日內備案,并確定為檢查對象;對逾期不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備案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通知建設單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