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shù)。
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wǎng)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yè)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