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機關: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qū)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qū)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受國家版權局委托,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qū)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版權注冊需要的材料:
1、申請表 (加蓋單位公章)
2、以軟件著作權為例就需要鑒別材料:包括源程序代碼及軟件說明書
3、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其他證明材料(視具體情況而定)(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文件紙質材料各一式一份,不需要裝訂,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外還需提交電子版。
作品自愿登記的辦理時間,作品自愿登記辦理時間是2-4月左右
著作權的保護期,著作權法規(guī)定:公民的作品,其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保護期為五十年。
版權登記證書在哪些范圍內有效,作品自愿登記證書是由國家版權保護中心頒發(fā),在全國有效,受《刑法》、《民法通則》、《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guī)定》等法律保護。根據(jù)《世界版權公約》和《伯爾尼公約》的規(guī)定,公約的成員國之間互相給與國民待遇,即成員國之間一般互相承認登記證書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