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深圳迪爾西推出“免費開發(fā)”活動之后,又推出了全新的“租賃”活動。即只要用戶在活動期間內,對共享充電寶、共享充電線、共享換電柜等項目有投資開發(fā)意向,就可聯(lián)系深圳迪爾西工作人員獲取租賃權限。該活動的推出,或將再次讓共享充電寶項目迎來發(fā)展高峰。
眾所周知,共享充電寶是2017年推向市場的共享項目。其在推出初期,曾因是否是“市場偽需求”問題,在投資市場引起過熱烈的討論。但事實的情況是,共享充電寶經(jīng)過兩年多時間的發(fā)展,不僅越來越受到大眾的認可,街電、來電等各大品牌的共享充電寶也開始實現(xiàn)盈利。
從2018年8月份街電披露出的數(shù)據(jù)了解到,從2017年5月街電充電寶推出到2018年5月止,街電已開始實現(xiàn)連續(xù)3個月規(guī)?;骄刻炜梢赃_到180萬訂單,用戶人數(shù)達6000萬??梢?,共享充電寶的需求市場之大。那么經(jīng)過兩年多時間的發(fā)展,共享充電寶還能發(fā)展空間么?
回答是肯定的。首先,伴隨著智能手機發(fā)展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人們對移動電子設備的依賴也越來越強,手機電量過低已成為當代人焦慮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就意味著,移動充電設備的需求量將逐漸加大。共享充電寶、共享充電線等智能共享充電市場空間依然很大。
其次,從近幾年共享充電寶的分布情況看,共享充電寶的投放地點多分布在一二線城市的中心地段,對于二三線城市以及一線城市的郊區(qū)仍有著很大的投放空間。
后,回歸到盈利情況本身,共享充電寶之所以會令街電、來電等品牌快速回本,是因為充電寶投資成本低、使用頻率高、盈利模式多樣。以相關計算數(shù)據(jù)為例:
每臺6口充電寶的日營業(yè)額=3元(示例)/個*6=18元/天
1個月利潤=30天*18元/天=540元/月
1年利潤=12月*540元/月=6480元/年
100臺一年的盈利:100臺*6480元/年=648000元
100臺1個月廣告投放利潤=10元/天/臺*30天*100臺=30000元
100臺1年的廣告投放利潤=30000元*12=360000元
利潤每年總計=648000+360000=1008000元
以1880元/臺(100臺)計算成本=1880*100臺=188000元
年凈利潤=1008000-188000=820000元
總而言之,從共享充電寶的需求市場以及盈利空間等情況看,當下對共享充電等項目進行投資,仍具有很大的發(fā)展空間。而此時,深圳迪爾西推出的“租賃”活動,對于新入局的投資企業(yè)或個人在投資成本上又提供了助力,減少投資成本、擴大盈利空間,對推動共享充電寶市場的發(fā)展有著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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