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交通標志顏色的基本含義如下:
a.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用于禁令標志的邊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號和斜杠符號、警告性線性誘導標的底色等。
b. 黃色或熒光黃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標志的底色。
c. 藍色: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標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d. 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e. 棕色:表示旅游區(qū)及景點項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區(qū)標志的底色。
f. 黑色:用于標志的文字、圖形符號和部分標志的邊框。
g. 白色:用于標志的底色、文字和圖形符號以及部分標志的邊框
h. 橙色或熒光橙色:用于道路作業(yè)區(qū)的警告、指路標志。
i. 熒光黃綠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兒童警告標志。
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交通標志的形狀一般使用規(guī)則如下:
a. 正等邊三角形:用于警告標志;
b. 圓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標志;
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cè)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cè),或左右來兩側(cè)同時設置。
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jié)構(gòu)(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