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狀
正等邊三角形:用于警告標志
圓形:用于禁止和指示標志
倒等邊三角形:用于“減速讓行”禁止標志
八角形:用于“停車讓行”禁止標志
叉形:用于“鐵路平交道口叉形符號”警告標志
方形:用于指路標志,部分警告、禁止和指示標志,旅游區(qū)標志,輔助標志,告示標志等
除個別標志外,標志邊框的顏色與標志的圖形或字符的顏色一致,除指示標志外標志襯邊的顏色應與標志底色一致。
旅游區(qū)標志
共有17類。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顏色為棕色底、白色字符圖案;形狀為長方形和正方形。旅游區(qū)標志又可分為指引標志和旅游符號兩大類,設置在需要指示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交通標志沿公路縱、橫向設置的位置應符合現(xiàn)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5768)的規(guī)定。位于高速、一級公路路側凈區(qū)內的交通標志應根據標志結構規(guī)格采用解體消能結構或設置護欄加以防護,位于其他公路路側凈區(qū)內的交通標志宜進行必要的誘導。
交通標志設計原則
(1)應正確處理顏色、文字、箭頭、編號、圖形及邊框的關系,使標志版面清晰、美觀;
(2)同類交通標志應采用同一類型的標志版面;
(3)門架式交通標志的各交通標志板宜統(tǒng)一高度、統(tǒng)一邊框規(guī)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