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紀初的英國。那時,在英國的約克城,著紅裝的女人表示“已婚”,而著綠裝的女人則是“未婚”。當時,倫敦議會大廈前經常發(fā)生馬車軋人的事故。受紅綠裝啟發(fā),英國機械師德?哈特于1868年設計了紅、綠兩色的煤氣交通信號燈,由一名手持長桿的警察通過牽動皮帶來轉換燈的顏色。
交通信號燈的含義: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
(1)綠燈亮。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的車輛、行人通行;遇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時,應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規(guī)定行駛。
(2)黃燈亮。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3)紅燈亮。禁止車輛通行。
交通信號燈并不是隨意設置的。
科學依據(jù)
根據(jù)光學原理,紅色光的波長很長,穿透空氣的
能力強,而且比其他信號更引人注意,所 以作為禁止通行的信號,采用綠色作為通告信號,是因為紅色和綠色的區(qū)別 大,易于分辨(紅綠色盲畢竟是少數(shù))。此外,顏色也能表達出一些特定的含 意,要表達熱或劇烈的話,強是紅色,其次是黃色。綠色則有較冷及平靜的 含意。因此,人們常以紅色代表危險,黃色代表警示,綠色代表。
1858年,在英國倫敦主要街頭安裝了以燃煤氣為光源的紅,藍兩色的機械扳手式信號燈,用以指揮馬車通行。這是世界上早的交通信號燈。1868年,英國機械工程師納伊特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區(qū)的議會大廈前的廣場上,安裝了世界上早的煤氣紅綠燈。它由紅綠兩以旋轉式方形玻璃提燈組成,紅色表示“停止”,綠色表示“注意”。就在它運作的第23天,煤氣燈突然爆炸,一位正在執(zhí)勤警察當場喪命,遂被取消。
1914年,電氣啟動的紅綠燈出現(xiàn)在美國。這種紅綠燈由紅綠黃三色圓形的投光器組成,安裝在紐約市5號大街的一座高塔上。紅燈亮表示“停止”,綠燈亮表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