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反光標牌主要用于制作的各種反光標志標牌、車輛號牌、設施等,在白天以其鮮艷的色彩起到明顯的警示作用,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其明亮的反光效果可以有效地增強人的識別能力,看清目標,引起警覺,從而避免事故發(fā)生,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成為道路交通不可缺少的衛(wèi)士,有著明顯的的社會效益。
導流線 表示車輛須按規(guī)定的路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線為白色。 (1)復雜行駛條件丁字路口導流線 (2)復雜行駛條件十字路口導流線 (3)復雜行駛條件斜交丁字路口導流線 (4)復雜行駛條件支路口主干道十字路口導流線 (5)復雜行駛條件不規(guī)則路口導流線 (6)復雜行駛條件Y形路口導流線
交通標線是由標畫于路面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所構成的交通設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 道路交通標線是由各種路面標線、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道路邊線輪廓標等構成的交通設施。它可以與道路交通標志配合使用,也可單獨使用。 按施工工藝分兩類:冷涂和熱熔(熱熔根據其效果又有反光和不反光之分),冷涂只要用于地下停車場的車位線和其他摩擦較小的地方,而熱熔反光標線都用于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車流量大的區(qū)域。 根據《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國家標準(GB5768-1999)的規(guī)定,我國現(xiàn)行的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禁止標線和警告標線3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