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是由各種材料經(jīng)過一系列的技術加工而成制造的,材料是構成家具的物質基礎。所以家具設計除了使用功能、美觀及工藝的基本要求之外,與材料亦有著密切聯(lián)系。為此,要求設計人員務必作到以下幾點:
1、熟悉原材料的種類、性能、規(guī)格及來源;
2、根據(jù)現(xiàn)有的材料去設計出的產(chǎn)品,做到物盡其用;
3、善于利用各種新材料,以提高產(chǎn)品的質量,增加產(chǎn)品的美觀性,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屬、塑料外,還有藤、竹、玻璃、橡膠、織物、裝飾板、皮革、海綿、玻璃鋼等。然而,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應用于家具生產(chǎn)中。
家具材料的應用也有一定的選擇性,其中主要應考慮到下列因素:
1、加工工藝性:材料的加工工藝性直接影響到家具的生產(chǎn)。對于木質材料,在加工過程中,要考慮到其受水分的影響而產(chǎn)生的縮脹、各向異裂變性及多孔性等。塑料材料要考慮到其延展性、熱塑變形等。玻璃材料要考慮到其熱脆性、硬度等。
2、質地和外觀質量:材料的質地和肌理決定了產(chǎn)品的外觀質量的特殊感受。木材屬于天然材料,紋理自然、美觀,形象逼真,手感好,且易于加工、著色,是生產(chǎn)家具的上等材料。塑料及其合成材料具有模擬各種天然材料質地的特點,并且具有良好的著色性能,但其易于老化,易受熱變形,用此生產(chǎn)家具,其使用壽命和使用范圍受到限制。
3、經(jīng)濟性:家具材料的經(jīng)濟性包括材料的價格、材料的加工勞動消耗、材料的利用率及材料來源的豐富性。
4、強度:強度方面要考慮其握著力和抗劈性能及彈性模量。
5、表面裝飾性能:一般情況下,表面裝飾性能是指對其進行涂飾、膠貼、雕刻、著色、燙、烙等裝飾的可行性。
功能
家具產(chǎn)品的功能分為四個方面,即技術功能、經(jīng)濟功能、使用功能與審美功能,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家具中的更具有了保值和增值功能,比如歐式家具中的老柚木和中式家具中的老紅木。
市場上的實木家具都是由這些木材構成的:包括紅木、紫檀、桃花芯木、胡桃楸木、柞木、東北榆、柳桉、樟木、椴木、櫻桃木、色木、山毛櫸、樺木、紅松、柏木、紅豆杉、黃菠蘿、水曲柳、柚木、核桃楸、木荷、酸棗、苦楝、花梨木、紅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