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步是在加工表面不變、加工工具不變、切削用量不變的條件下走刀又叫工作行程,是加工工具在加工表面上加工一次所完成的工步。
制定機械加工工藝過程,必須確定該工件要經(jīng)過幾道工序以及工序進行的先后順序,僅列出主要工序名稱及其加工順序的簡略工藝過程,稱為工藝路線。
設計基準:在零件圖上用以確定其它點、線、面位置的基準,稱為設計基準。
工藝基準:零件在加工和裝配過程中所使用的基準,稱為工藝基準。工藝基準按用途不同又分為裝配基準、測量基準及定位基準。
(1)裝配基準:裝配時用以確定零件在部件或產(chǎn)品中的位置的基準,稱為裝配基準。
(2)測量基準:用以檢驗已加工表面的尺寸及位置的基準,稱為測量基準。
(3)定位基準:加工時工件定位所用的基準,稱為定位基準。作為定位基準的表面(或線、點),在道工序中只能選擇未加工的毛坯表面,這種定位表面稱粗基準.在以后的各個工序中就可采用已加工表面作為定位基準,這種定位表面稱精基準。
沖壓設備必須具備以下設施:
⒈沖壓設備上應有銘牌、各種操作指示、與警告性指示;
⒉電源接線應規(guī)范,設備的電纜不應有損傷,防止老化;
⒊沖壓設備上的配電箱門鎖應帶鑰匙,開門自動切斷電源;
⒋單次、連續(xù)、腳踏沖壓等操作的轉(zhuǎn)換應采用帶鑰匙鎖定的轉(zhuǎn)換開關(guān);
⒌沖壓設備單次行程操作時,不得出現(xiàn)連續(xù)沖壓行程;
⒍對選用連續(xù)行程操作時,應在操作過程中設有預控動作環(huán)節(jié);
⒎沖壓設備上必須有緊急停止按鈕,并應能自鎖;
⒏腳踏操作與手操作間應具有連鎖控制;
⒐對露于機身外和機身頂部的傳動齒輪、皮帶輪、飛輪、杠桿等傳動零部件,均應裝設防護罩;
⒑腳踏操作裝置采用腳踏板式,以腳踏進行電氣開關(guān)控制,并能自動復位;
⒒腳踏板的上部及兩側(cè)應有防護罩,踏板應防滑;
⒓沖壓設備必須具有防止手進入模具閉合區(qū)的防護措施,使用單位應根據(jù)沖壓設備種類、生產(chǎn)產(chǎn)品工件形狀等不同情況,采取自動進出料、加裝防護裝置、模具及使用取送料專用工具等沖壓作業(yè)措施。
定期對電氣系統(tǒng)的三項試驗(保護接地、絕緣、耐壓試驗),進行測試,并有測試報告。
每臺沖壓設備都應取得《沖壓設備準用證》,并在有效期內(nèi)。
機械設備可造成碰撞、夾擊、剪切、卷入等多種傷害。其主要危險部位如下:
⑴、旋轉(zhuǎn)部件和成切線運動部件間的咬合處,如動力傳輸皮帶和皮帶輪、鏈條和鏈輪、齒條和齒輪等。
⑵、旋轉(zhuǎn)的軸,包括連接器、心軸、卡盤、絲杠和桿等。
⑶、旋轉(zhuǎn)的凸塊和孔處。含有凸塊或空洞的旋轉(zhuǎn)部件是很危險的,如風扇葉、凸輪、飛輪等。
⑷、對向旋轉(zhuǎn)部件的咬合處,如齒輪、混合輥等。
⑸、旋轉(zhuǎn)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處,如輻條手輪或飛輪和機床床身、旋轉(zhuǎn)攪拌機和無防護開口外殼攪拌裝置等。
⑹、接近類型,如鍛錘的錘體、動力壓力機的滑枕等。
⑺、通過類型,如金屬刨床的工作臺及其床身、剪切機的刀刃等。
⑻、單向滑動部件,如帶鋸邊緣的齒、砂帶磨光機的研磨顆粒、凸式運動帶等。
⑼、旋轉(zhuǎn)部件與滑動之間,如某些平板印刷機面上的機構(gòu)、紡織機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