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察”。紅綠燈是國際統(tǒng)一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xù)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
車道信號燈
由叉形圖案和箭頭圖案組成的信號燈,指導本車道 內車輛按指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紅色叉形燈或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方向指示信號燈
方向指示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有箭頭圖案組成的一組燈,用于指導機動車按指示方向通行。
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自適應控制
把交通系統(tǒng)作為一個不確定系統(tǒng),能夠連續(xù)測量其狀態(tài),如車流量、停車次數(shù)、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把他們與希望的動態(tài)特性進行比較,并利用差值以改變系統(tǒng)的可調參數(shù)或產生一個控制,從而保證不論環(huán)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或次優(yōu)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
信號燈規(guī)則:
條 為加強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運輸,維護交通,以適應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yè)、學校的人員、車輛駕駛員、市民以及臨時來往城市的一切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guī)則并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
第三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yè)、學校等部門的車輛管理人員和乘車人員,不準迫使、縱容駕駛人員違犯本規(guī)則。
第四條 遇到本規(guī)則沒有規(guī)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不妨礙交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五條 駕駛車輛,趕、騎牲畜,都必須在道路的右邊行進。
第六條 沒有經過當?shù)毓簿值耐?,不準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第七條 鐵道與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須安裝護欄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