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化工生產(chǎn)的工人或化驗人員在含腐蝕性物質的車間或實驗室工作時,除應穿著較厚實的緊袖防腐工作服外,還應穿戴橡皮圍裙、橡皮長筒手套、橡膠長筒套鞋。必要時還應穿附有帽盔的可與外界隔離的橡皮工作衣。 2、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工人進行一般戶外作業(yè)時,則需穿黑色的粗布或卡其布制作的工作服。森林工人要穿三緊工作服,領口、袖口、腳踝處都要收緊,以防害蟲侵襲。 3、炊事人員和食品工人則應穿白色的,背后帶扣的工作服,并且工作服要長過膝,袖口能扣緊,并配戴帽子、口罩,以加強清潔度,防止食品被污染。 4、機械工人則經(jīng)常來往于機器之間,需要避免衣服被機器纏絞,還需要耐摩擦。因而,工作服就要求是緊身的,下擺、袖口、褲腿都是可以扣起來的,并且,布料要求較結實、耐磨,色澤以較深為宜。
工作服為工作需要而特制的服裝。根據(jù)客戶的要求,結合職業(yè)特征、團隊文化、年齡結構、體型特征、穿著習慣等,從服裝的色彩、面料、款式、造型、搭配等多方面考慮,提供設計方案,為顧客打造富于內(nèi)涵及品位的全新職業(yè)形象。 工作服在提升企業(yè)形象,展示企業(yè)文化內(nèi)涵起了積極作用。還有的工作服有宣傳的意思,例如很多服務行業(yè)的員工都穿著印有本公司LOGO和字號的制服,走到哪里都是一個流動的廣告。 工作服按選材及氣候的分類制服按其所選用的材料不同可分為:純紡織物,混紡織物、裘皮及其它材料制服。純紡織物有天然纖維的棉、麻、毛、絲;化學纖維的粘膠、絳綸、錦綸、腈綸、氨綸、丙綸、氯綸、特氟綸等等。混紡織物是指以上各種材料中兩種及其以上混和而紡織成的織物。裘皮制服分天然裘皮及人造裘皮兩類,天然裘皮包括動物毛皮及皮革兩類;人造裘皮包括長毛絨駝絨、植絨、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它化學革等;其它材料主要指各種木質、甲殼質、塑料、金屬等等。
警服 警服的歷史要比法官服和檢察官服久遠許多。警服都是警察身份和執(zhí)法的重要標志,體現(xiàn)著一個國家的警察風貌。警察在中國的出現(xiàn)還是在本世紀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東西方各國建立警察機構,但警察的服飾從形式到章程都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到光緒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國才有了統(tǒng)一的警察服裝。民國時期的警服也先后經(jīng)歷了11次比較大的變革。 1928年,隨著井岡山革命根據(jù)地人民政府的建立,初的肅反委員會、政治保衛(wèi)局、民警局、刑事偵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雛形。那時,公安人員與紅軍戰(zhàn)士穿一樣的服裝。1938年5月,中共中央決定從延安邊區(qū)保衛(wèi)處、檢查處等部門抽調部分干部戰(zhàn)士,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轄的延安市警察隊。警察隊員的著裝區(qū)別于當時的干部、戰(zhàn)士所著的灰布軍裝,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樣式與八路軍軍帽相同,沒有帽徽,領章是用鋁合金特制的,正面鑄有“邊警”二字,意為“陜甘寧邊區(qū)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我國有一個特殊的地區(qū),也曾實行警銜制和統(tǒng)一著裝,那就是在1945年蘇聯(lián)紅軍實行軍事管制的旅大地區(qū)。旅大市人民警察實行警銜制,按警銜著裝,警銜分為警監(jiān)、警正、警佐、警長、警士,警服是統(tǒng)一制式,夏裝為綠黃色,冬裝為青色。
GB/T 23316-2009《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于2010年1 月1日開始實施。此標準主要參照了日本工業(yè)標準JIST8118:2001《防靜電工作服》,適用于加入導電纖維的防靜電機織物為主要面料制成的防靜電服裝。 首先要明確兩個概念,1、什么防靜電織物,防靜電織物是指基本等間隔或均勻地加入導電纖維的織物;2、為防止靜電,在服裝的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織物的服裝,稱為“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 在服裝設計時,要注意對無防靜電性能織物的應用面積的規(guī)定,規(guī)定要求為不超過20%: 1、沒有里料的防靜電服裝(面料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其用于加固、口袋時的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面積不應超過防靜電服的表面或里面露出面積的20% 。 2、有里料的防靜電服(有填充物的防寒服等),其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的織物,通常不使用里起毛的面料(如毛皮)。 3、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使用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用于領子、袖口的場合,其面積不應超過防靜電服的面料或里料露出面積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