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時期
第三階段(1932—1933年),柏林時期。L·密斯·凡·德·羅將學校遷至柏林的一座廢棄的辦公樓中,試圖重整旗鼓,由于包豪斯精神為德國納粹所不容,面對剛剛上臺的納粹政府,密斯終于回天無力,于該年8月宣布包豪斯關閉。1933年11月包豪斯被封閉,不得不結束其14年的發(fā)展歷程。
德紹時期
第二階段(1925—1932年),德紹時期。包豪斯在德國德紹重建,并進行課程改革,實行了設計與制作教學一體化的教學方法,取得了優(yōu)異成果。1928年格羅皮烏斯辭去包豪斯校長職務,由建筑系主任漢內斯·梅耶(HANNS MEYER)繼任。這位共產黨人出身的建筑師,將包豪斯的藝術激進擴大到政治激進,從而使包豪斯面臨著越來越大的政治壓力。后梅耶本人也不得不于1930年辭職離任,由(L MIES VAN DE ROHE)繼任。接任的密斯面對來自納粹勢力的壓力,竭盡全力維持著學校的運轉,終于在1932年10月納粹黨占據(jù)德紹后,被迫關閉包豪斯;
在設計理論上,包豪斯提出了三個基本觀點:①藝術與技術的新統(tǒng)一:②設計的目的是人而不是產品:③設計必須遵循自然與客觀的法則來進行。這些觀點對于工業(yè)設計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現(xiàn)代設計逐步由理想主義走向現(xiàn)實主義,即用理性的、科學的思想來代替藝術上的自我表現(xiàn)和浪漫主義。
按照藝術的存在形式進行分類:
一維設計,泛指單以時間為變量的設計; 二維設計,亦稱平面設計,是針對在平面上變化的對象,如圖形、文字、商標、廣告的設計等。三維設計,亦稱立體設計,如產品、包裝、建筑與環(huán)境等; 四維設計,是三維空間伴隨一維時間(即3+1的形式)的設計,如舞臺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