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與城市區(qū)域規(guī)劃功能相適應,合理布局、規(guī)范設置。 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牢固、,并與周圍環(huán)境協(xié)調,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一)利用交通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用設施、交通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
(三)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樹或者損毀綠地的;
(五)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近代建筑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筑控制地帶設置的;
(六)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qū)域內或者載體上設置的。
廣告程序
步驟一:領表:申請自設性戶外廣告,需攜帶本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有效證件,到本單位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領取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需攜帶廣告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到本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領取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步驟二: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申請自設性戶外廣告:
1、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2、戶外廣告設置批準文件;3、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有效證件。
批準文件
申請自設性戶外廣告:應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取得有關部門的設置批準文件。
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應為合法的廣告公司;取得有關部門的設置批準文件。
登記管轄
申請自設性戶外廣告在設置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辦理登記;
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在廣告載體設置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記。
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在受理5個工作日內,完成準予行政許可或不予行政許可的手續(xù)。
戶外廣告一方面可以根據地區(qū)的特點選擇廣告形式,如在商業(yè)街、廣場、公園、交通工具上選擇不同的廣告表現形式,而且戶外廣告也可以根據 某地區(qū)消費者的共同心理特點、風俗習慣來設置;另一方面,戶外廣告可為經常在此區(qū)城內活動的固定消費者提供反復的宣傳,使其印象強烈。
射燈廣告牌
在廣告牌四周裝有射燈或其他照明裝備的廣告牌,稱為射燈廣告牌。其特點是美觀,晚上照明效果,并能清晰看到廣告信息。
霓虹燈廣告牌
由霓虹管彎曲成文字或圖案,配上不同顏色的霓虹管制成,散發(fā)出繽紛的色彩。更可配合電子控制的閃動形式增加動感,夜間效果視覺沖擊力強。
單立柱廣告牌
廣告牌置于特設的支撐柱上,以立柱式T型或P型為多,廣告裝置設立于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道等地方,面向密集的車流和人流。普通使用的尺寸為6米高X 18米闊,主要以射燈作照明裝備。
大型燈箱
置于建筑物外墻、樓頂或裙樓等廣告位置,白天是彩色廣告牌,晚上亮燈則成為"內打燈"的燈箱廣告。燈箱廣告照明效果較佳,但維修卻比射燈廣告牌困難,且所用燈管較易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