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指垂直或者水平移動重物的一種機械行為,由起重機械完成,范圍規(guī)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chǎn)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shù)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起重作業(yè)是將機械設備或其他物件從一個地方用液壓升降機送到另個地方的一種工業(yè)過程。多數(shù)起重機械在吊具取料之后即開始垂直或垂直兼有水平的工作行程,到達目的地后卸載,再空行程到取料地點,完成一個工作循環(huán),然后再進行第二次吊運。一般來說,起重機械工作時,取料、運移和卸載是依次進行的,各相應機構的工作是間歇性的。起重機械主要用于搬運成件物品,配備抓斗后可搬運煤炭、礦石、糧食之類的散狀物料,配備盛桶后可吊運鋼水等液態(tài)物料。有些起重機械如電梯也可用來載人。在某些使用場合,起重設備還是主要的作業(yè)機械,例如在港口和車站裝卸物料的起重機就是主要的作業(yè)機械。
驅動裝置
驅動裝置是用來驅動工作機構的動力設備的。常見的驅動裝置有電力驅動、內燃機驅動和人力驅動等。電能是清潔、經(jīng)濟的能源,電力驅動是現(xiàn)代起重機的主要驅動型式,幾乎所有的在有限范圍內運行的有軌起重機、升降機、電梯等都采用電力驅動。對于可以遠距離移動的流動式起重機(如輪胎起重機和履帶起重機)多采用內燃機驅動。人力驅動適用于一些輕小起重設備,也用作某些設備的輔助、備用驅動和意外(或事故狀態(tài))的臨時動力。
吊裝要求
我們常遇到設備的裝、運、安裝等項工作,不論是采用扒桿起吊或是機械吊裝都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土法施工用的滾動法裝卸移動設備,滾杠的粗細要一致,年度應比托排寬度長50cm,嚴禁帶手套填滾杠。裝卸車時滾邊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滾道的搭設要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要用溜繩。
(2)在安裝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后再繼續(xù)起吊。
(3)用扒桿吊裝大型塔類設備時,多臺卷揚機聯(lián)合操作,必須要求各卷揚機的卷揚速度大致相同,要保證塔體上各吊點受力大致趨于均勻,避免塔體受力不勻而變形。
(4)采用回轉法或扳倒法吊裝塔罐時,塔體底部安裝的鉸腕必須具有抵抗起吊過程中所產(chǎn)生水平推力的能力,起吊過程中塔體的左右溜繩必須牢靠,塔體回轉就位高度時,使其慢慢落入基礎,避免發(fā)生意外和變形。
(5)在架體上或建筑物上安裝設備時,其強度和穩(wěn)定性要達到安裝條件的要求。在設備安裝定位后要按圖紙的要求連接緊固或焊接,滿足了設計要求的強度和具有穩(wěn)固性后,才能脫鉤,否則要進行臨時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