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的進場、上排:在各項準備工作完全做好的情況下,再開始組織設備的進場、上排和吊裝工作。
2、吊裝前的準備工作:設備在吊裝前,必須做好仔細的檢查核實工作。檢查設備安裝基準標記、方位線標記是否正確;檢查設備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裝要求。
3、吊裝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車掛上吊耳、電動卷揚機的拉力試驗和方位調整、拖排牽引和拖尾系統(tǒng)的設置等。
4、試吊:試吊前檢查確認;吊裝總指揮進行吊裝操作交底;布置各監(jiān)察崗位進行監(jiān)察的要點及主要內容;起吊放下進行多次試驗,使各部分具有協(xié)調性和性;復查各部位的變化情況等。
5、吊裝就位:由總指揮正式下令各副指揮,檢查各崗位到崗待命情況,并檢查各指揮信號系統(tǒng)是否正常;各崗位匯報準備情況,并用信號及時通知指揮臺;正式起吊,使設備離開臨時支座500—800mm時停止,并作進一步檢查,各崗位應匯報情況是否正常;撤除設備支座及地面雜物,繼續(xù)起吊。
回轉
(1)回轉作業(yè)時,不要緊急停轉,以防吊物劇烈擺動發(fā)生危險。
(2)回轉中司機要注意機上是否有人或后邊有無障礙危險。
(3)不回轉時將回轉制動鎖住。
起重臂伸縮臂桿。
(1)不得帶載伸臂桿。
(2)伸縮臂桿時,應保持吊臂前滑輪組與吊鉤之間有一定距離。起重外臂外仲時,吊鉤應盡量低。
(3)主付臂桿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小角度,否則整機將傾覆。
4、輪胎式吊車需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原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吊車是起重機的俗稱,起重機是起重機械的一種,是一種作循環(huán)、間歇運動的機械。一個工作循環(huán)包括:取物裝置從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動到指定地點降下物品,接著進行反向運動,使取物裝置返回原位,以便進行下一次循環(huán)。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履帶起重機等。
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的多動作起重機械。又稱吊車。屬于物料搬運機械。起重機的工作特點是做間歇性運動,即在一個工作循環(huán)中取料、運移、卸載等動作的相應機構是交替工作的。
廣泛用于港口、車間、工地等地的起吊搬運機械,吊車的用處在與吊裝設備、搶險、起重、機械、救援
吊車的種類:A.可移動式:汽車吊、履帶吊、行吊等。 B.固定式:碼頭吊、塔吊、龍門吊等。 吊車這個名稱是統(tǒng)一的一個稱號。 通常所說的吊車多指汽車吊、履帶吊、輪胎吊。
指南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