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行李定義
托運行李指旅客交由國航負責照管和運輸,并拴掛行李識別標簽的行李。
托運行李限額
每件托運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
每件托運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國際運輸的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一般不超過32千克,如超過32千克,但不超過45千克的行李必須符合達到機場和續(xù)程承運人的有關規(guī)定。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過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的托運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費后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但超過體積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應作為貨物運輸。
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應進行適當包裝和固定,以保證能承受一定的壓力,且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可以地被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應鎖好,避免遭竊。
?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個。
?額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運行李包。
?竹制編織筐、網袋、繩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纏繞于行李四周。
?乘客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在行李包內側和外側寫明。
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
基于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適合運輸:由于物品的危險性、不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狀或者性質,或考慮到包括但不限于飛機機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鋰電池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