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標分割申請?
“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后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p>
簡單說明就是商標被部分駁回后,申請人可以根據(jù)需要把通過部分跟駁回部分分割,分割后,變成2個申請?zhí)枴?/p>
二、何種情況需考慮分割申請?
提交分割申請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商標被部分駁回
(2)決定要提交駁回復審申請
(3)需要提前拿到已經(jīng)通過的那部分商標證書
三、分割申請的時限
根據(jù)規(guī)定,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yīng)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分割申請一旦提交,不得撤回。每件申請的商標只限分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