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閱學校黨支部的會議記載,會議紀要和黨支部主要文件,須經校黨支部引導同意。調閱校長辦公會議記載和學校主要文件,須經校長辦公室引導或其它有關部門引導同意。
2、外單位借閱檔案,須持本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管業(yè)務單位批準后方可到檔案館調閱。
3、學校各單位因工作須要查閱本單位歸檔的檔案,可以直接到檔案館調閱。查閱非本單位的主要檔案,須經文件歸檔單位引導批準。
4、閱檔案的人員,必需保守檔案的機密,保證檔案的,不得涂改、勾劃、裁剪、拆散、抽頁,更換或擅自復印、轉借違者要追究義務。
5、查閱科研檔案本課題人員可以直接到檔案館調閱,非本課題人員查閱時,須經課題負責人或科研處同意。
6、摘錄或復制檔案須經檔案人員校訂無誤后加蓋印章,以資證明,對主要的或密級的檔案須要復制時,須經有關單位引導批準。
7、公開的檔案、憑介紹信、證件、闡明應用檔案的目標和范疇,在檔案館查閱,須借出時不得超過三天,逾期不歸還者檔案館要及時催還。
8、借出后歸還的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核對,詳細檢討,發(fā)明問題要向借閱人當面提出,查明情形進行記載,并向引導報告。
9、借閱檔案必需進行登記簽名,查閱者應用檔案后要填寫《應用后果登記表》由檔案館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