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漢高祖的陵寢發(fā)生火災,漢武帝當即脫下“龍袍”,穿了五天白色的冠服,反映他對火災心有恐懼,采取了一種虔誠的自我的遣責任的道“罪已詔”。以后歷史王朝的皇帝,繼承這一做法。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皇宮三大殿發(fā)生火災后,明成祖在“罪已詔”中以極其沉痛的心情對治國安民的十二個方面進行深刻反省。清乾隆皇帝弘歷有關(guān)炎災的“上渝”,僅《中國火災大典》收錄的就達54次,為歷代皇帝之。在嘉慶二年(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乾清宮不慎失火,此時弘歷已87歲高齡,身居太上皇位,但他仍承擔了主要責任,在“罪已詔”中說“皆聯(lián)之過,非皇帝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