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民間借貸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不受保護。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與利息、費用等的償還順序
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
民間借貸也就是常說的借錢、借款。實際上來說,民間借貸僅僅與錢的交付有關,屬于實踐合同,即只有出借人將款項交付借款人此時借款才成立。因此,預先寫下借條,但是并沒有支付資金的行為,并不屬于有效的借款合同。
私人借貸是程度發(fā)揮資金效用的市場行為.出借人將自己的資錢借給別人,是對自己財產的利用,目的是為了獲得一定的利息收益;借款人為生活、經(jīng)營等正規(guī)目的向他人借來資金,也是為了方便生活、發(fā)展經(jīng)營的需求.
只有合法的借貸行為才會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借款人明明知道借款人借錢是為了用于欺詐、非法集資、濫用毒品或其他非法活動,并且仍然借出,則法律將不對其提供保護,出借人不僅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還有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